文章摘要:近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通报已对美国高通公司(Qualcomm)因其收购以色列车联网芯片公司 Autotalks 而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一案开展立案调查。这一举措在业界引起高度关注,标志着我国在前沿技术领域跨国并购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。本文首先从立案依据与背景出发,梳理调查启动的法律与事实基础;其次探讨高通在调查过程中的应对态度与事实认定;第三部分聚焦调查进展与执法动向,包括证据收集、程序推进及可能的处置措施;第四则分析该案对产业格局、技术标准和跨国并购规则的影响。最后,对整个通报的意义进行归纳总结,指出此次调查不仅是对个案的执法,更代表我国强化关键领域技术资源主权、完善反垄断监管体系的新阶段。
一、立案缘起与法律依据
市场监管总局此次通报所依据的法律根基在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及其有关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。根据该法规定,当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排除、限制竞争的效果,即便未达到申报标准,监管机关亦可进行评估和干预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4turn0search0turn0search5
据通报,高通于2023年5月宣布收购 Autotalks 公司,此交易虽在初步评估中未显著达到法定申报门槛,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收到举报后认为该集中可能具备排除、限制竞争的潜在效果,因此启动后续行政程序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4turn0search0turn0search5
2024年3月12日,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,市场监管总局书面通知高通公司要求其进行申报,明确规定“未申报或者申报后获得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”。citeturn0search0turn0search1turn0search5 但高通在3月14日致函表示放弃此次交易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0turn0search5
然而,2025年6月,高通在未进行申报、亦未与监管机关进行沟通的情况下,仍然完成对 Autotalks 的收购。接到举报后,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核查,并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决定立案调查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4turn0search2turn0search0
二、高通回应与事实认定
面对通报和调查,高通公司公开承认在中国市场方面确有未按规定申报的事实。相关报道指出,其内部已承认在此次收购过程中未履行申报义务。citeturn0search3turn0search0turn0search1
在通报中,市场监管总局强调,高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规定,属于程序性违法行为。该认定为继续推进调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。citeturn0search0turn0search1turn0search2turn0search4
从媒体和分析视角看,高通此次行为被视为“先斩后奏”式的跨国并购,既有逃避监管的动机,也体现其在技术战略布局上的强烈诉求。citeturn0search3turn0search1turn0search0 此前高通因滥用专利权被中国处罚,此次再涉程序违规,在舆论上被解读为“屡教不改”。citeturn0search3turn0search1
不过,高通方面可能主张此次交易的影响范围较小、市场参与者仍具多元竞争性,并尝试通过补救方式减轻责任。在未来调查中,其纳入的抗辩意见和承诺方案将成为重点考量。上述策略在类似案件中较为常见,尤其在跨国企业面临不同国家监管时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3
三、调查进展与执法动向
目前,市场监管总局已表明将按照依法依规、客观公正原则推进调查工作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0 在调查启动后,执法机关将重点开展证据收集、市场分析、相关方访谈、竞争结构评估等程序性工作。
在证据收集方面,监管机关可能要求高通提供其与 Autotalks 的交易文件、内部通信、并购尽职调查报告、技术整合资料、市场份额数据、定价政策及销售记录等,以核实交易影响和动因。
在程序推进层面,监管方可能在调查过程中向高通发出第二次、第三次补正要求(要求提供补充材料),并根据案情需要举行听证或技术专家会议,从竞争角度对交易结构进行定性与影响评估。
在处置思路方面,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规定,如查明违法事实,监管机关可处以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销售额 1%—10% 的罚款;同时,有可能要求剥离或撤销并购交易、恢复市场竞争状态。citeturn0search1turn0search0turn0search3
此外,在类似案件中,监管机关有时允许企业通过承诺行为来减轻处罚,例如技术开放、不得捆绑销售、对竞争对手提供许可等。但是否接受承诺、承诺条件的性质和履行监督机制也将成为后续争议焦点。
四、影响分析与制度启示
这一案件在技术密集和战略关键领域展开,其影响远超个案层面。首先,对我国车联网(V2X)和智能网联产业具有示范意义。Autotalks 在车联网通信技术方面具备一定技术能力,一旦被高通整合控制,可能影响国内相关标准发展与市场公平竞争。
其次,该案反映出中国在跨国并购审查、关键技术安全与市场竞争政策之间的边界与融合。对于跨国科技巨头而言,必须深刻认识在中国市场进行并购不能简单依赖“全球惯例”,而应充分适应中国在战略性领域的监管要求。
第三,从制度视角看,此次执法展现了我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程序性违法、技术竞争风险、产业自主性保护之间的权衡能力。监管机关在未必要求法定申报门槛的情况下,也可能根据“可能效果”启动调查,加大不正当并购行为的风险成本。
最后,此案也对未来跨国并购的合规管理提出新的考验。企业在技术领域并购、尤其涉及关键产业链布局时,必须强化法律合规意识,尤其关注申报义务、前期沟通、并购方式设计及后续调整机制。
总结雷火:

综上,从法律依据与立案依据、事实认定、高通回应与策略、调查进展与处置思路,以及案件影响与制度启示五个维度来看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高通公司收购 Autotalks 事宜的反垄断立案调查,已具备较为清晰的框架路径和执法方向。该案件不仅是对个案的监管行动,更是对国外科技巨头在中国市场行为的制度约束和警示。
未来随着调查深入,可能会出现罚款、剥离交易、承诺方案等组合方式,并且对我国技术自主、安全和竞争秩序具有长远意义。高通这一案,将成为我国反垄断制度在新技术时代的一个标志性案例。